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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祖先遗事 南宋 · 李吕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八八七、《澹轩集》卷八
李始光泽,有二说,今并录于左。
尊长所传,初祖仕,刺建州以卒,葬于上洲。
今冢塼见存,每塼志云「咸通五年二月卒葬」。
其左一冢塼文云「咸通二年某月葬」。
或有「李家冢」三字,或以为始祖之配而不详的。
伯祖宣教尝申县出据,称初祖员外而不名,伯祖寺丞及先祖之志则云讳颖。
考之《唐史·文艺传》,都官员外郎李频大中间尝为建州刺史,死官下,有遗爱,州人庙祀于黎山。
大中继改咸通,以其时考之,讹为颖,容或有焉。
但本传载归葬寿昌而丘垄在,此为不合。
故某往尝为文以谒黎山,有曰:「意其为公支庶,或兄弟之后」。
此一说也。
度支仲权之族居于云际之紫溪,皆言其家旧谱初祖公达南剑人,与弟公远偕来光泽干蛊。
有高公者,夫妇独居乌洲,馆之,奇公达,纳以为婿,因家焉。
生四子,名皆从走。
度支之曾祖名超,超生朱,朱生德荣德荣生巽,是为度支
乌洲派别之祖讳起。
此一说也。
往时从叔兴祖为某言,尝于族祖恩州天常乱帙中获片纸若家谱,已不全,载户曹之父大公、祖十公,二祖母皆危姓。
仲权之世数,视户曹为小功伯叔父,故太博仲权孙判官序兄弟,盖是时昭穆犹未泯也。
等而上之,则户曹之祖十公即讳起者是也。
又吾家有祖坟在北溪旁,号公墓,头人以为户曹之祖,四围埋石为记,某年幼时犹及见之。
庚申辛酉,为水侵啮,墓既破,惟棺木二片在外,漆犹鲜,朱地黑花,岂当时所尚然欤?
登仕、删定二叔合族迁奉于溪东,曰上栏。
夫人之葬不及知其处。
族中除夕门祀上代十二叔公,相传应役死于兵,世祀不绝,或恐为十公之弟。
户曹之父葬浮际,诸叔云:伯祖宣教初幼,侍太博,犹往拜扫,亦不言有夫人墓,自是无能知者。
今所存惟上洲两冢最古,历年滋久,坟土圮落,冢室暴露。
己丑十一月某率亲属增益其封,环以垣墙。
茔旁元有乌臼数株,移植使蕃,岁取其利,以为修盖之费。
户曹十四公讳泰,有乡行,王氏承制,命以为官,葬县南塔浆。
夫人黄氏,葬上栏,在今罔极庵小八伯坟右。
司空二十一公讳建中,手写五经,国初勤王死事,太博卜葬衣冠于溪东曰黄岭。
夫人上官氏二十九娘,葬上栏之大窠。
元有小相思木环列墓侧。
廷评三十八公讳铎,开宝乙亥生,文行甚高,有诗句行于世,享年七十九。
光泽太君黄氏十五娘,江陂黄延之长官之女兄,太平兴国辛巳生,享年七十,皇祐庚寅七月二十四日卒,其年葬杭头
太博生于祥符甲寅,迨庆历壬午登第,起家为象州司理参军,以知州王益冲奏公士行清修,颇有学问,敕兼象州州学教授
庆历七年广南西路转运使杜杞、提点广南西路刑狱公事李永德奏公决狱详平,临事干敏,保举堪充县任使,就移黄州黄冈县
丁母忧皇祐五年服阕,有举主九人,注昭信军节度掌书记
丁父忧至和三年服阕,授夔州奉节县
嘉祐五年,以夔州路转运使马仲甫等六人奏公素能自洁,实有可称,保举堪充京官亲民任使,敕改著作佐郎,差知江陵府公安县事。
八年,转太常博士
治平二年,差知兴化军莆田县事,转屯田员外郎
未拜,卒于任,时治平丙午八月二十九日也。
归葬廷评墓次,后以伯祖提举赠至左朝请大夫
仁寿县君高氏,爵里卒葬具于忠肃陈公所为墓志。
先祖父母之葬,李太师斯和、从叔知县实志其墓。
先祖妣不肖嗣某,尝自为行状,求黄待制为之铭,许而未作。
户曹五代时王氏承制所命,向记三七叔父云:尝于二十伯祖家见其命词,有「乡行素高,为众推服」等语。
户曹公生颇优裕,咸平间有产钱一十六千,乌程塘石多其世业。
家居乌洲之北,号后坊,时比邻有乐姓者,以赀相高,今正在李举陂。
埂外仙子岗廪石,乃洲上人汲步。
户曹性嗜驴,人居希少,傍溪皆其畜牧地。
司空公手写六经在门里,十七伯家为水所漂。
司空县君上官氏二十九娘,后晋天福八年癸卯生,至大宋天圣三年乙丑,年八十三,感风疾,以家事戒子孙,后不知弃养岁月。
廷评公善饮酒,既醉益庄谨,乡人戏之曰:李公收足盖㼭,正酒坛耳。
廷评公暇日必挟册徜徉田野,尤乐邑西之徐原
时人稀多虎,一日散步山径,虎自林中奋迅横出,公少避道,誓曰:「业畜,吾夙生傥无负于汝,汝宜好去」。
略无怖容。
虎亦妥尾,徐若化伏者。
廷评公自后坊水患,初徙车边,后一夕遗火,焚其庐,得前坊危氏旧居焉。
有恶邻李燥者,膂力绝人,被酒过门,必拔柱以示勇。
公明日则起而筑之,未尝辄校,率以为常。
太博公既得第归,公一日杖策将度溪西,素苦足重,一足才及船舷,燥从旁推之,船离二三丈,公偃仆水际,同渡者扶掖以归,公以自跌语诸子。
明日,燥踵门愧谢,自此不复失礼云。
廷评公作诗琢句甚工,有送子入京诗云:「父子相传世业儒,只将笔研当耕锄。
尔今应诏趋丹阙,我且贪门守敝庐。
酒酌十分须酩酊,途登千里莫踌躇。
明年二月三日,好报平安及第书」。
又有「圃摇雀舌,岩草坠龙须,池阔鱼容婢,堂幽木养奴,啄食鸡呼伴,逢膻蚁报王」等句,惜不见其全篇。
太常公少时与河源在仙花院读书,寒月坐夜,必预设冰水一盆,才觉睡思,遽投足其中,或至通夕不寐。
中年右足致疾,遂偏小云。
太博公常告光泽县曰:「闻庐山藏书甚当,某也欲往,传诵所未见者,但获一鞋钱则可去矣」。
光泽君如言赀遣之。
盱江,好事者争来致馈,尽以所获附还为甘旨之奉。
南昌,谒太守公路,时以其头方,号吴大帽,投所业,守候留便厅,见其子斋郎,公退复与语,乐甚。
闻其能饮,连酌数巨白,饮之皆尽。
徐出平昔所难赋者凡十题,题注韵脚,且问有曾经灯窗牢笼者否,曰二题盖尝为之,他则未暇也。
因授公,使悉赋焉。
公还所寓,一夕草具缮写。
既成,天已辨色,走之郡宅上谒,太守未知赋就,将拒之。
谒者复曰:「赋就矣」!
吴公惊起,迎揖就坐,他客皆未暇及也。
每读一赋,韵韵称赏。
命驾至上蓝浴院,复礼,群僧骇焉,已而群僚皆至。
于是辞往庐山传书。
次年入京补中,裹粮之费,皆南昌所办。
太常、河源二公友爱如古人,每入京,弟负书箧,兄步随其后。
河源足力健,率先数里,太常公至,投店食寝毕备,时人歆艳之。
尝约曰:兄弟四十不得禄,当推一人任家责。
后太常公年二十九入仕,河源每来省,则仁寿君迁处别室,兄弟必同榻卧起。
后太常公在公安,河源过四十未第,请践前言。
公聚清俸得二百千,曰:「汝事济矣,但未可遽行」。
日复一日,欲别不忍,如是复阅数月。
河源一日致恳于仁寿君,君为馔具,醉太常公以酒,河源始得去。
太常醒,求河源,曰:「去矣」!
太常大怒,为之不怿者数日。
凡二公友爱之道,非世人所及者甚多,惜子孙所知止此。
广南西路提点刑狱虞部郎中李永德金部郎中 北宋 · 余靖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五五、《武溪集》卷一○
敕某:夫天下狱讼多矣,专付郡县之吏,则恐郁滞而不伸;
尽俟朝廷之报,又虑填委而为累。
择明察,总其纲领。
以尔尝守一郡,而宽猛得要,俾察庶狱,而按视必精,果当厥职,而民无怨讟。
结其成课,升之左曹
恩荣,以副钦恤之意。
可。